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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县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发布者:365bet日博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 打印 ]  [ 关闭 ]  
 

长县组发201724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长沙县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

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全国妇联、省委组织部和省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 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坚持党建与妇建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服务型“六好”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好、阵地建设好、活动载体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妇女群众反映好), 努力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落实。
    附件:《长沙县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安排表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20171113

 

附件:

《长沙县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安排表

一、党建带妇建主要任务表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从思想建设上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妇联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妇联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妇联组织要紧密联系妇女群众思想实际,帮助广大妇女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自身追求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2017-2019

2、从组织建设上带,保持和增强影响力

 

1、壮大基层工作力量。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妇联领导班子由专职干部、兼职干部组成。镇(街道)妇联兼职人员由党委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担任,村(社区)妇联兼职人员由村(社区)党支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担任;

2、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全面推进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制度,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执委会,发挥基层执委作用;

3、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妇联组织照章程按期换届;

4、按照“基层党组织建到哪里,妇女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原则,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妇建工作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5、要依托区域化党建格局,探索推进区域化妇建。要改革创新妇联组织设置,推动构建小机关、大网络、强基层、全覆盖的妇联组织体系,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活力;

6、发展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培育扶持女性社会组织,拓展妇联组织联系各阶层各行业妇女群众的空间和渠道。

2017-2019

3、从队伍建设上带,保持和增强先进性

1、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妇联干部、女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要选优配强基层妇联工作力量,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妇女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

2、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副主席采取挂职、兼职、招募志愿者、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工等多种方式;

3、要稳定妇联干部队伍同时又要有计划地推动妇联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交流任职,实现妇联干部队伍有专有兼、有进有出,真正形成一池活水。要通过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女干部、女党员的重要基地;

4、要强化基层妇联干部教育,把基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组织要积极推荐、组织人员认真参加每年举办的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5、要强化基层妇联干部待遇保障,落实妇联干部各项待遇;

6、在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或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妇联的负责人;

7、村居民代表中确保女性三分之一以上,村居“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力争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6%以上。女村支书人数逐步增加。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其中女性正职达到40%

8、落实村妇联主席报酬,并与其他村委会委员报酬同渠道、同方式、按时足额发放。

2017-2019

4、从作风建设上带,保持和增强群众性

1、要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作风建设带动基层妇联组织的作风建设;

2、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锲而不舍地反对“四风”,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要注重发挥妇联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帮助妇联基层组织建立并畅通妇女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渠道;

4、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坚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等制度,践行“六个一”,即联系一个社区(村)妇女组织、帮扶一户“穷亲戚”、接待一天上访妇女群众、解决一个困扰妇女群众的问题、完成一份有关妇情民意的调研报告、为妇女群众开展一次服务,争当妇女群众的贴心人。

2017-2019

5、从教育方式和阵地建设上带,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1、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内教育为载体,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使之在内容和方式上相互对接、相互借鉴,以取得实效、共同提高;

2、要按照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中建设“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之家”要做到“五亮六进家”。“五亮”即: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六进家”即:维权维稳工作进家、创业就业指导进家、教育培训课堂进家、帮扶救助项目进家、关爱服务行动进家、健康文化活动进家;

3、要建立稳定的妇女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且各不少于3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村(社区)妇联组织工作经费从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支付;

4、要加大对基层妇联工作的支持力度,县妇联可通过项目扶持、以奖代补等方式将工作经费向基层妇联组织倾斜;

5、县直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按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工资总数的2%标准列入单位年度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参照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税前列支。

2017-2019

6、从项目实事上带,提升服务能力

1、指导妇联组织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实施项目提升;

2、在产业振兴、创新创业、民生实事、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党建带妇建特色项目;

3、建立项目实施、项目推进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2017-2019

 

 

 

二、妇建服务党建工作主要职责表

主要职责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各级妇联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县妇联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围绕党政中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扶持妇女发展电子商务、手工编织、家政等服务产业,促进妇女创业就业。鼓励妇女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妇女创业带头人;

3、加大妇女培训力度,面向不同女性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创新创业能力。

2017-2019

2、服务社会文明和谐

1、各级妇联组织要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妇女群众性实践;

2、实施女性文化素质工程,提高妇女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实施“美丽家园工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领妇女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并以家庭文明促进社区和善、环境和美、社会和谐;

5、以创建“两型家庭”为抓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绿色美丽家园。

2017-2019

3、服务法治和廉政建设

1、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妇女参与普法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要组织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她们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恪守道德底线,严守纪律规矩;

3、要教育引导妇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妻子当好“贤妻”“良妻”,坚持廉洁齐家,防止特权思想,树立良好家风,把家庭经营好、建设好,为反腐倡廉作出积极贡献。

2017-2019

4、服务妇女维权

1、各级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及时反映、推动解决妇女利益诉求;

2、要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站、维权岗的联动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妇女群众利益表达等三大维权工作机制,完善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四位一体”的维权服务模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要继续加强民主法治教育,引导妇女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7-2019

5.服务妇女儿童民生

1、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把握妇女儿童最紧迫的利益需求,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镇(街道)妇联要继续宣传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配合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深入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温暖微行动、春蕾计划等实事项目,服务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实际需求,使服务妇女儿童的过程成为为党的事业凝心聚力的过程。

2017-2019

6.参与社会治理

1、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2、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纳入政府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将普惠妇女儿童的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推动解决妇女、家庭最关心的现实困难和实际问题。

3、逐步推动将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性、公益性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将妇联作为购买主体之一,形成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制度性安排。

2017-2019

 

 

三、党建带妇建领导机制表

制度名称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建立组织领导制度

1、基层党组织要建立研究决定妇联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妇联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妇联工作重要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上级妇联组织要按照章程承担对下一级妇联主席、副主席的协管职责。党组织在任免、调整妇联主席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并实行联合考察。

2017-2019

2、建立目标管理制度

1、要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建考评体系,与党建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落实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实绩考核内容,把妇建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2017-2019

3、建立督导激励制度

1、建立各级妇联组织督查制度,重点对各镇(街道)贯彻加强妇联工作要求、履行抓基层妇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开展督查;

2、对基层妇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让每一个基层妇联组织都强起来;

3、要建立激励机制,大力褒扬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先进典型,调动基层党组织、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基层妇联工作活力。

2017-2019

4、党建带妇建特色项目评比制度

1、各级妇联组织与党组织加强联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当地的特色党建带妇建项目,纳入考核内容;

2、上级妇联组织对下级妇联组织申报的党建带妇建特色创新项目在资金上予以支持;

3、对党建带妇建特色创新项目在项目实施、项目推进和项目评估等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估的评价方式。

2017-2019

 

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一览表

改革名称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镇(街道)妇联改革

1、要选配优秀女干部任镇(街道)妇联主席,妇联主席由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的,原则上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2、健全镇(街道)妇联组织,完善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健全镇(街道)妇联执委会;

3、扩大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25人,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

4、扩大镇(街道)妇联副主席数量,镇(街道)妇联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执委、兼职(挂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

2017-2019

2、村(社区)妇联改革

1、推选优秀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并进入“两委”班子;

2、社区妇联主席由女性书记、主任或副书记兼任的,应配备1名妇联专干。社区妇联副主席采取挂职、兼职、招募志愿者、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工等多种方式;

3、全面推动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完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村(社区)妇联执委会;

4、扩大村(社区)妇联组织成员,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

5、扩大村(社区)妇联副主席数量,村(社区)妇联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

6、执委和兼职(挂职)副主席任期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

2017-2018

3、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

根据《长沙市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指导意见》,适时召开全县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2017-2019